服務條款
2026年4月18日
1. 關於 PSEEK
PSEEK(以下稱「我們」)在 pseek.app 經營本平台。本平台讓使用者發布及分享媒體內容,並可選擇性地設置存取閘道,也讓瀏覽者能探索及解鎖該等內容。PSEEK 蒐集互動數據,包括瀏覽次數、內容解鎖事件及反應,以向內容創作者提供分析數據,並維持平台功能之運作。上述數據依我們的隱私權政策進行處理。
2. 使用資格
您必須年滿 14 歲方可使用 PSEEK。您透過建立帳戶或使用本平台,即確認您符合此一要求。若您未滿 18 歲,您僅得在父母或法定監護人之同意及監督下使用 PSEEK。
3. 帳戶註冊
您可在不註冊的情況下瀏覽 PSEEK。若要發布內容或解鎖閘道條目,您必須建立帳戶。您有責任妥善保管您的帳戶憑證,並對在您帳戶下發生的一切活動負責。若您懷疑有未經授權的存取,請立即以電子郵件通知我們:legal@pseek.app。
即使未建立註冊帳戶,PSEEK 亦可能建立匿名工作階段紀錄,以啟用閘道存取追蹤等平台功能。此等工作階段受我們的隱私權政策規範。匿名工作階段資料不與您的身份連結,並於閒置 90 天後刪除。
4. 您所發布的內容
您保有您所上傳內容的所有權。您在 PSEEK 發布內容,即授予 PSEEK 非專屬、免權利金、全球性的授權,以儲存、處理、顯示及傳送該等內容給您所授權的使用者,此授權之目的僅限於維運及改善平台核心功能(儲存、傳送及顯示)。本授權不包括以下權利:(a) 使用您的內容訓練機器學習或人工智慧模型;(b) 將您的內容再授權予第三方;或 (c) 銷售或商業利用您的內容。本授權於您刪除內容或關閉帳戶時終止。
您對您所發布的內容負全部責任。您聲明並保證您:
- 擁有該內容,或具備發布所需的一切權利;
- 已取得內容中可識別個人之同意;
- 遵守台灣及您所居住地區之一切適用法律。
5. 禁止內容及行為
您不得使用 PSEEK 發布、分享或促成以下情事:
- 構成非合意親密影像之內容;
- 煽動或威脅對個人或群體施以暴力之內容;
- 侵害第三方智慧財產權之內容;
- 垃圾郵件、惡意程式、網路釣魚或欺騙性內容;
- 違反台灣法律或適用國際法之內容;
- 未經我們書面許可對平台進行自動化存取、爬取資料或逆向工程。
兒少性剝削素材與兒童安全
PSEEK 對任何性剝削未成年人之內容採取零容忍政策。此包括真實、數位生成、模擬或動畫描繪。我們遵守台灣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之一切義務,包括:
- 於接獲通報後 24 小時內移除或限制疑似兒少性剝削素材之存取;
- 保存相關內容及帳戶資料 180 天以供執法機關調查;
- 全面配合主管機關。
被發現發布兒少性剝削素材之帳戶將被立即且永久終止,無提出申訴之權利。我們將向執法機關舉報此等案件。您使用 PSEEK 即承認此等義務,並同意配合任何後續調查。
我們得不事先通知,自行決定移除違反上述規定之內容,並暫停或終止相關帳戶。
6. 成人內容
PSEEK 允許 18 歲或 18 歲以上之使用者發布成人內容,但該等內容須符合適用法律。創作者必須使用平台提供之標示機制,將內容正確標示為限制級。以規避存取控制為目的而對限制級內容為不實標示,構成違反本服務條款之行為。
您發布限制級內容,即確認:
- 您已年滿 18 歲;
- 限制級內容中描繪之所有個人均已年滿 18 歲,且您已核實其年齡;
- 您已取得並保有所有被描繪個人之書面同意;
- 您將依 PSEEK 之要求提供年齡驗證文件。
PSEEK 得在啟用限制級內容發布功能前要求提供年齡或身份證明。若前述確認事項無法獲得確認,我們保留移除限制級內容及終止帳戶之權利。
7. 儲存空間與容量
每個帳戶均受儲存限制之約束。預設限制為 20 個條目、20 張圖片、1 部影片及 5 個音訊或檔案素材。已超過到期日的條目及素材將移至封存狀態,不再計入您的有效配額。PSEEK 保留在合理通知後調整容量限制之權利。
8. 內容移除與帳戶終止
8.1 使用者主動刪除
您得隨時透過帳戶設定刪除個別內容或關閉帳戶。刪除後,您的內容將立即從主動儲存空間中移除。備份副本可能在永久刪除前保留最多 30 天。
8.2 資料匯出
您得隨時透過帳戶設定匯出您的內容及帳戶資料。於帳戶關閉或由 PSEEK 發起之終止(因兒少性剝削素材或即時危害事由者除外)時,我們將給予您至少 7 天時間匯出資料,再予以最終刪除。
8.3 PSEEK 發起之暫停或終止
在下列情形下,我們得暫停或終止您的帳戶:
- 您違反本服務條款;
- 您的帳戶連續閒置超過 12 個月;
- 依適用法律或主管機關命令之要求。
除違反兒少性剝削素材規定、嚴重非法內容或即時危害情形外,對於其他違規行為,我們將於終止前嘗試以電子郵件提前 7 天通知您,使您有機會匯出內容。
8.4 申訴
若您的帳戶因違反本服務條款而遭暫停或終止(涉及兒少性剝削素材及造成即時危害之內容者除外),您得於 14 天內以「Account Appeal」為主旨發送電子郵件至 legal@pseek.app 提出申訴。我們將於 14 個工作天內審查並回覆。申訴決定為最終決定。
8.5 終止之效果
帳戶終止後,您的內容將於 30 天後從主動儲存空間中刪除。若終止係由我們在無即時危害事由之情形下發起,我們將於此期間提供合理方式供您匯出資料。
9. 著作權及智慧財產權
PSEEK 尊重智慧財產權,並遵守台灣著作權法(第 90-4 條至第 90-12 條)。
9.1 指定聯絡窗口
如需通報著作權侵害,請以書面通知寄送至:
著作權聯絡窗口 – PSEEK
電子郵件:legal@pseek.app
我們受理電子郵件通知。通知須包含數位簽章或同等效力之認證。
9.2 有效通知之必要事項
您的通知必須包含:
- 您的姓名全名、地址、電話號碼及電子郵件地址;
- 主張遭侵害之著作權著作之識別資訊;
- pseek.app 上侵權內容所在之具體網址;
- 聲明您基於善意相信該使用方式未經著作權人、其代理人或法律授權;
- 聲明通知中之資訊正確無誤,且您有權代表著作權人採取行動;
- 您的親筆或電子簽名。
未符合所有要求之通知將被視為無效。我們將於 5 個工作天內通知您有關缺漏事項。
9.3 下架與使用者通知
收到有效通知後,我們將及時移除或停用通報內容之存取,並通知受影響之使用者。
9.4 反通知
若您認為內容遭錯誤移除,您得向 legal@pseek.app 提出反通知,包含:
- 您的姓名全名、地址、電話及電子郵件;
- 遭移除內容及其移除前網址之識別資訊;
- 聲明您基於善意相信內容係因錯誤或誤認而遭移除;
- 您同意我們將反通知轉交原通報人;
- 您的親筆或電子簽名。
收到有效反通知後,我們將轉交原通報人。若通報人未於 10 個工作天內通知我們已提起法律程序,我們得恢復該內容。
9.5 重複侵權者政策
我們維持終止被認定為重複侵權者帳戶之政策。針對單一帳戶之三次經確認侵權通知,可能導致帳戶被終止。
10. 您的資料權利(台灣個人資料保護法)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中華民國台灣)及其 2025 年修正條文,您有權:
- 查詢、閱覽及取得我們所持有您個人資料之複本;
- 請求補充或更正不完整或不正確之資料;
- 請求刪除您的個人資料,但須符合我們的法定保存義務;
- 在特定情形下請求我們停止蒐集、處理或使用您的個人資料;
- 對基於我們正當利益之處理提出異議。
如需行使上述權利,請聯絡 legal@pseek.app。我們將於 30 天內回覆。
若發生影響您資料之個人資料外洩事件,我們將依適用法律之要求,於知悉外洩後儘速通知您。
有關我們如何蒐集、使用及保護您資料之詳細資訊,請參閱我們的隱私權政策。
11. 賠償與補償
您同意對 PSEEK 及其高階主管、董事、員工及代理人進行辯護、賠償並使其免受損害,範圍包括任何第三方因以下事由提起之索賠、請求、損害賠償、費用及支出(包含合理律師費):
- 您在 PSEEK 發布之內容;
- 您違反本服務條款;
- 您侵害第三方之權利,包括智慧財產權、隱私權或公開權;
- 您違反任何適用法律或法規。
我們保留自費承擔任何賠償事項之專屬控制權之權利。未經我們事先書面同意,您不得就任何對 PSEEK 施加義務或責任之索賠達成和解。
12. 免責聲明
PSEEK 係以「現狀」及「可用狀態」提供。我們不保證平台將不中斷、無錯誤或不含有害元件。我們對使用者發布之內容不負任何責任。
13. 責任限制
在適用法律許可之最大範圍內,PSEEK 就任何因本服務條款或平台引起或與其相關之索賠,其總責任不超過以下兩者中較高者:
- 您在導致索賠之事件發生前十二(12)個月內支付給 PSEEK 之總費用;或
- 新台幣 1,000 元。
即使已獲告知此類損害之可能性,PSEEK 亦不對間接、附帶、特殊、衍生性、懲罰性或示範性損害賠償負責,包括收益、利潤或資料之損失。
本條款不限制以下事項之責任:(i) 因過失造成之死亡或人身傷害;(ii) 欺詐或欺詐性不實陳述;(iii) 依台灣法律(包括消費者保護法)不得排除或限制之任何責任。
14. 本服務條款之變更
我們得更新本服務條款。更新時,我們將公布修訂版本並更新生效日期。對於重大變更,我們將在變更生效前至少 14 天以電子郵件或應用程式內通知提前告知。在該日期後繼續使用 PSEEK,即構成對修訂條款之接受,適用範圍為您與我們之合約已涵蓋之處理活動。若重大變更引入需要以同意作為法律依據之新處理目的,我們將在該處理開始前請求您明確同意。
15. 準據法與爭議解決
本服務條款受中華民國台灣法律管轄。
15.1 非正式解決程序
在提起任何法律索賠之前,提出申訴之一方必須以書面通知(發送至 legal@pseek.app)給予另一方至少 30 天之期限,說明索賠之性質、依據及所請求之具體救濟。雙方同意在此期間誠信協商。
15.2 正式程序
若非正式解決程序於 30 天後仍未能解決爭議,爭議將提交台灣臺北地方法院作為第一審之專屬管轄法院。
15.3 消費者權利
本條款不限制您依台灣消費者保護法或其他不得以契約方式放棄之強制性消費者保護法律所享有之權利。台灣消費者保留向主管消費者保護機關提出爭議之權利。
16. 聯絡我們
如有關於本服務條款之疑問,請聯絡 legal@pseek.app。